根据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以下简称“消防学院”)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飞行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起联合开展“消防指挥+飞行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学士学位培养,设置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方向。
一、学制
学制4年。
二、培养机制
消防学院与飞行学院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采取“联合培养、分段实施,学分互认、综合评定”方式,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员第一至第三学期在消防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飞行学院学习,第八学期在消防学院学习。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要求的,由消防学院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消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消防学院颁发联合学士学位证书,飞行学院作为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并颁发中国民航职业执照。
四、选拔范围
通过2021年高考,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0个省份招收青年学生,限男性。
五、身体条件
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除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他专业合格)要求外,还须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的考生,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除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他专业合格)要求外,色觉要求无色弱。
六、毕业去向
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按生源地就近录用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两个航空救援支队。生源地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录用为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干部;生源地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录用为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干部。
本公告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