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航空航天工程
01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航空航天工程

专业代码:082001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主要课程:

02培养模式

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联合培养,采用“1.5+2+0.5”模式,即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培养,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

03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从事直升机检修,航材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04录取规则

各省 ( 区、市 ) 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 ( 区、市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 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区、市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 以内。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 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 

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 : 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05入学待遇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06毕业就业

学员毕业时,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干部计划,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的学员,入学时须签订培养协议,毕业时根据招录干部计划,按培养协议约定的就业去向报考相应航空救授队伍招录职位。


专业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