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都有哪些专业?
答:2025年,招收青年学生的本科专业共8个,消防工程、火灾勘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通信工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
2.学院是提前批录取吗?招收文科专业的学生吗?
答: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收文科学生,选考科目为历史、思想政治;其他专业招收理科学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
3.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答: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学员证,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入学待遇。免交学费,符合相应条件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选以及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另一方面是社会优待。凭学员证参观游览部分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时,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在京就医、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享受本市现役军人同等优待。
4.学员怎么就业?
答: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即“国考”,不是内部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5.学员生活条件怎么样?
答:学员宿舍均是近年新建楼房,生活设施配备齐全。食堂每日三餐都有数十种荤素菜品供选择,并设有民族灶;学院有校医院、室内体育馆、健身房、篮球场、足球场、图书馆等,同时周末假日组织文体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学员可请假外出。
6.报考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青年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7.考生需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吗?标准是什么?
答: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问题:
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8.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分别是什么时间?
答:每个省的安排不一样,请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消防救援总队官网通知或咨询本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9.政治考核表在哪儿领取?
答:按照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消防救援总队官网通知要求下载,具体以本省教育考试院或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准。
10.面试考察哪些方面?
答: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11.学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是多少?
答: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2.学院在各省的录取分数是多少?
答:考生分数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按照报考学院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可关注学院招生网站。
13.学院在考生加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14.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的选考要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15.报考流程是什么?
答:报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确定。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并及时公布结果。
报志愿。按照各省报考提前批次时间要求填报学院志愿。
录取。学院根据各省教育部门投档情况,按照既定录取原则对考生依次进行录取。
报到。考生按照学院《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按时报到。
复核复检。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心理复查和体格复检。复查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时间、流程、组织方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准。